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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 香 港 , 愈 來 愈 多 市 民 參
與 多 元 化 的 康 樂 活 動 , 享 用 各 式 各 樣 的 康 體
設 施 。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負 責 建 設 和 管 理 運
動 場 、 遊 樂 場 、 體 育 館 、 度 假 營 、 水 上 活 動
中 心 、 游 泳 池 和 泳 灘 等 設 施 , 並 為 不 同 年 齡
和 體 能 的 人 士 舉 辦 訓 練 課 程 、 體 育 比 賽 和 其
他 活 動 。 該 署 又 闢 設 公 園 和 進 行 美 化 環 境 工
作 , 為 市 民 提 供 更 多 休 憩 地 方 。 此 外 , 該 署 也 負 責 管 理
撥 給 非 政 府 機 構 營 舍 的 資 助 金 。 這 類 營 舍 共
有 25 個 , 由 12 個 非 政 府 機 構 經 營 。 年 內 ,
約 有 817 000 名 市 民 參 加 了 這 些 營 舍 所
舉 辦 的 活 動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