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 府 化 驗 所 法 證 事 務 部 由
兩 個 科 組 成 , 負 責 為 香 港 司 法 部 門 提 供 全 面
的 科 學 鑑 證 及 分 析 服 務 。 二 零 零 五 年 , 法 證
事 務 部 共 勘 查 了 437 個 罪 案 現 場 。
刑 事 科 學 及 品 質 管 理 科
下 設 有 生 物 化 學 A 和 B 組 、 DNA 資 料 庫
及 親 子 鑑 證 組 、 化 學 組 、 物 理 組 , 以 及 現 場
勘 查 及 品 質 管 理 組 。 年 內 , 生 物 化 學 組 共 收
到 4 734 宗 要 求 檢 定 DNA 紋 印 的 個 案 ,
較 二 零 零 四 年 的 5 547 宗 下 降 約 14%,
令 部 分 資 源 可 改 用 於 開 發 新 的 檢 測 技 術 , 以
緊 貼 這 方 面 的 國 際 趨 勢 。
DNA 資 料 庫 組 定 期
從 生 物 化 學 組 接 收 來 源 未 明 的 DNA 紋 印 資
料
, 並 把 這 些 資 料 與 DNA 資 料 庫 記 存 的 紋 印 資
料 作 兩 類 比 較 : ( 甲 ) 比 較 被 定 罪 人 士 的
DNA
紋 印 和 未 偵 破 案 件 證 物 上 的 來 源 未 明 的 DNA
紋 印 ; ( 乙 ) 比 較 各 宗 未 偵 破 案 件 證 物 上
的
來 源 未 明 的 DNA 紋 印 。 二 零 零 五 年 , 兩 類 比
較 分 別 錄 得 194 及 71 對 互 相 吻 合 的 紋 印 ,
為
警 方 提 供 了 重 要 線 索 。 化 學 組 除 了 提 供 化 學
分 析 外 , 也 負 責 調 查 火 警 現 場 。 物 理 組 在
重
組 嚴 重 交 通 意 外 方 面 擔 當 重 要 角 色 , 例 如 就
二 零 零 三 年 在 屯 門 公 路 發 生 的 巴 士 意 外 向
法
庭 作 供 。 該 意 外 導 致 21 人 死 亡 , 20 人 受 傷
。 現 場 勘 查 及 品 質 管 理 組 除 統 籌 罪 案 現 場
的
檢 驗 工 作 外 , 也 負 責 確 保 法 證 工 作 的 質 素 符
合 既 定 要 求 。 藥 物 、 毒 理 及 文 件 科 下
設 有 受 管 制 藥 物 A 和 B 組 、 法 證 毒 理 A 和 B
組 , 以 及 文 件 鑑 辨 組 。 二 零 零 五 年 , 送 往 受
管 制 藥 物 組 檢 驗 的 個 案 , 仍 以 涉 及 海 洛 英 和
氯 胺 酮 的 個 案 為 主 ; 而 涉 及 精 神 藥 物 , 例 如
安 非 他 明 類 興 奮 劑 藥 片 、 大 麻 、 咪 達 唑 侖 和
硝 甲 西 泮 等 的 送 檢 個 案 數 目 亦 不 少 。 年 內 ,
涉 及 可 卡 因 的 個 案 數 目 亦 大 幅 增 加 。 法 證 毒
理 組 藉 簡 化 工 作 流 程 、 電 腦 化 和 自 動 化 等 措
施 , 繼 續 提 升 該 組 的 服 務 質 素 及 效 率 , 例 如
尿 液 分 析 小 組 研 發 了 一 項 新 技 術 , 能 夠 在 一
次 測 試 中 搜 尋 並 確 認 尿 液 樣 本 中 所 有 濫 用 的
藥 物 ( 包 括 可 卡 因 的 代 謝 物 ), 既 有 助 降 低 運
作 成 本 , 又 可 提 升 檢 測 效 率 。 文 件 鑑 辨 組 除
提 供 字 迹 及 文 件 鑑 定 服 務 外 , 亦 就 有 關 香 港
智 能 身 分 證 及 香 港 特 區 護 照 的 事 宜 提 供 顧 問
和 科 學 測 試 服 務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