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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 次 13:運 輸*
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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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共 交 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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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 港 的 公 共 交 通 服 務 種 類 繁 多 , 收 費 合 理 , 市 民 可 按 快 捷 、 舒 適 和 方 便 程 度 , 選 擇 鐵 路 、 巴 士 、 渡 輪 和 其 他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。

鐵 路

鐵 路 每 日 的 載 客 量 佔 公 共 交 通 總 載 客 量 約 34%。 本 港 的 鐵 路 由 九 廣 鐵 路 公 司 和 地 鐵 有 限 公 司 建 造 和 營 運 。 九 鐵 公 司 由 政 府 全 資 擁 有 , 而 地 鐵 公 司 以 往 也 由 政 府 全 資 擁 有 。 地 鐵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實 行 私 有 化 , 成 為 上 市 公 司 , 但 政 府 仍 是 該 公 司 的 主 要 股 東 。 這 兩 家 公 司 均 按 審 慎 的 商 業 原 則 營 運 , 為 市 民 提 供 安 全 可 靠 、 快 捷 方 便 的 客 運 鐵 路 服 務 。

九 廣 鐵 路 於 一 九 一 零 年 通 車 , 以 往 一 向 由 政 府 營 運 , 直 至 一 九 八 二 年 九 廣 鐵 路 公 司 成 立 , 取 代 政 府 成 為 營 運 者 。 目 前 , 九 鐵 旗 下 共 有 東 鐵 ( 包 括 馬 鞍 山 鐵 路 )、 西 鐵 及 輕 便 鐵 路 系 統 , 並 提 供 接 駁 巴 士 服 務 及 市 際 鐵 路 服 務 。

東 鐵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十 月 二 十 四 日 , 由 紅 磡 終 點 站 延 伸 至 尖 沙 咀 東 部 的 新 車 站 , 現 行 走 尖 東 至 羅 湖 邊 境 , 全 長 35 公 里 , 沿 途 設 有 14 個 車 站 。 東 鐵 平 均 每 日 接 載 本 地 及 跨 境 旅 客 約 90 萬 人 次 。

馬 鞍 山 鐵 路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十 二 月 通 車 , 來 往 馬 鞍 山 及 沙 田 區 , 屬 東 鐵 支 線 的 一 部 分 。 這 條 鐵 路 長 11.4 公 里 , 沿 途 設 有 九 個 車 站 , 每 日 載 客 約 11 萬 人 次 。

西 鐵 於 二 零 零 三 年 十 二 月 通 車 , 由 西 九 龍 直 達 元 朗 及 屯 門 , 全 長 30.5 公 里 , 沿 途 設 有 九 個 車 站 ,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逾 19 萬 人 次 。

輕 便 鐵 路 系 統 在 一 九 八 八 年 投 入 服 務 , 行 走 新 界 西 北 部 , 全 長 36.15 公 里 , 共 有 68 個 車 站 , 乘 客 可 在 其 中 四 個 車 站 轉 乘 西 鐵 ,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量 近 38 萬 人 次 。

為 了 向 鐵 路 乘 客 提 供 更 佳 的 接 駁 交 通 服 務 , 九 鐵 公 司 共 營 辦 21 條 巴 士 線 , 為 東 鐵 、 西 鐵 和 輕 鐵 乘 客 提 供 接 駁 服 務 。

九 鐵 公 司 又 營 辦 往 來 香 港 與 上 海 、 北 京 , 以 及 廣 東 省 內 多 個 城 市 的 直 通 車 服 務 。 除 客 運 服 務 外 , 九 鐵 公 司 也 為 內 地 提 供 貨 運 和 聯 運 服 務 。

地 鐵 有 限 公 司 的 前 身 地 下 鐵 路 公 司 在 一 九 七 五 年 根 據 法 例 成 立 , 以 營 運 本 港 的 地 下 鐵 路 。 二 零 零 零 年 二 月 , 立 法 會 通 過 法 例 , 把 政 府 擁 有 的 部 分 地 下 鐵 路 公 司 股 權 私 有 化 , 地 鐵 有 限 公 司 隨 後 於 同 年 十 月 在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上 市 。 地 鐵 觀 塘 線 載 客 列 車 在 一 九 七 九 年 投 入 服 務 。 其 後 , 荃 灣 線 、 港 島 線 、 東 區 過 海 鐵 路 隧 道 ( 連 接 觀 塘 線 與 鰂 魚 涌 )、 東 涌 線 、 將 軍 澳 線 和 迪 士 尼 線 先 後 在 一 九 八 二 年 、 一 九 八 五 年 、 一 九 八 九 年 、 一 九 九 八 年 、 二 零 零 二 年 和 二 零 零 五 年 通 車 。 地 鐵 的 平 均 周 日 載 客 量 約 為 245 萬 人 次 。 此 外 , 該 公 司 由 一 九 九 八 年 起 也 經 營 連 接 機 場 與 市 區 的 機 場 快 線 。 機 場 快 線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十 二 月 延 伸 至 新 建 成 的 亞 洲 國 際 博 覽 館 站 ,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約 24 000 人 次 。 地 鐵 有 限 公 司 目 前 經 營 的 地 鐵 網 絡 全 長 達 91.5 公 里 。

電 車

行 走 港 島 區 的 電 車 自 一 九 零 四 年 起 投 入 服 務 。 香 港 電 車 有 限 公 司 共 經 營 六 條 行 車 路 線 , 行 走 港 島 北 部 堅 尼 地 城 至 筲 箕 灣 一 段 長 13 公 里 的 雙 程 路 軌 , 以 及 環 繞 跑 馬 地 一 段 長 約 三 公 里 的 單 程 路 軌 。

電 車 公 司 旗 下 共 有 電 車 164 輛 , 包 括 兩 輛 供 遊 客 和 私 人 租 用 的 開 篷 電 車 , 以 及 一 輛 特 別 維 修 電 車 , 是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雙 層 電 車 車 隊 。 電 車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量 為 231 000 人 次 。 成 人 車 費 為 兩 元 , 12 歲 以 下 小 童 和 65 歲 或 以 上 長 者 收 費 一 元 。

山 頂 纜 車

登 山 纜 車 由 山 頂 纜 車 有 限 公 司 經 營 。 纜 車 線 全 長 1.4 公 里 , 從 中 環 花 園 道 直 達 山 頂 , 在 一 八 八 八 年 投 入 服 務 , 後 於 一 九 八 九 年 進 行 現 代 化 工 程 。 纜 車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11 000 人 次 , 主 要 是 遊 客 和 觀 光 遊 覽 的 本 港 市 民 。 成 人 、 12 歲 以 下 小 童 , 以 及 65 歲 或 以 上 長 者 的 單 程 車 費 分 別 為 20 元 、 六 元 和 七 元 。

其 他 陸 路 交 通 工 具

其 他 陸 路 交 通 工 具 主 要 包 括 專 營 巴 士 、 公 共 小 型 巴 士 、 的 士 和 居 民 巴 士 , 客 運 量 佔 公 共 交 通 總 載 客 量 64%。

專 營 巴 士

專 營 巴 士 是 全 港 載 客 量 最 多 的 陸 路 交 通 工 具 , 每 日 載 客 量 約 佔 公 共 交 通 總 載 客 量 的 35%。 九 龍 和 新 界 區 的 巴 士 服 務 , 主 要 由 九 龍 巴 士 (1933) 有 限 公 司 ( 九 巴 ) 提 供 。 截 至 年 底 , 九 巴 經 營 384 條 行 走 九 龍 和 新 界 的 巴 士 線 及 11 條 過 海 巴 士 線 , 另 與 城 巴 有 限 公 司 ( 城 巴 ) 和 新 世 界 第 一 巴 士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( 新 巴 ) 分 別 聯 營 23 及 29 條 過 海 巴 士 線 。

年 底 時 , 九 巴 共 有 4 021 輛 領 有 牌 照 的 巴 士 , 包 括 3 642 輛 空 調 巴 士 , 可 接 載 坐 輪 椅 乘 客 的 有 1 698 輛 。 年 內 , 九 巴 共 載 客 10.1 億 人 次 (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277 萬 人 次 ), 行 車 達 3.39 億 公 里 。 九 巴 一 般 路 線 的 車 費 由 1.60 元 至 38 元 不 等 。 12 歲 以 下 小 童 和 長 者 搭 乘 該 公 司 所 有 路 線 , 均 享 有 票 價 優 惠 。

港 島 區 的 巴 士 服 務 由 新 巴 和 城 巴 提 供 。 年 底 時 , 新 巴 共 經 營 54 條 行 走 港 島 區 的 巴 士 線 、 八 條 行 走 九 龍 和 將 軍 澳 的 路 線 , 以 及 33 條 過 海 巴 士 線 , 其 中 與 九 巴 聯 營 的 過 海 巴 士 線 有 29 條 。 新 巴 有 694 輛 領 有 牌 照 的 巴 士 , 其 中 空 調 巴 士 有 693 輛 , 可 接 載 坐 輪 椅 乘 客 的 有 530 輛 。

年 內 , 新 巴 共 載 客 1.775 億 人 次 (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486 200 人 次 ), 行 車 達 5 210 萬 公 里 。 新 巴 一 般 路 線 的 車 費 由 3 元 至 34.20 元 不 等 。 12 歲 以 下 小 童 和 長 者 搭 乘 新 巴 所 有 路 線 , 均 享 有 票 價 優 惠 。

城 巴 根 據 兩 項 專 營 權 分 別 經 營 兩 個 網 絡 的 巴 士 服 務 。 其 中 一 項 專 營 權 包 括 65 條 港 島 區 巴 士 線 和 31 條 過 海 巴 士 線 , 其 中 23 條 過 海 巴 士 線 與 九 巴 聯 營 。 另 一 項 專 營 權 包 括 連 接 市 區 與 北 大 嶼 山 或 機 場 的 16 條 巴 士 線 。

年 底 時 , 城 巴 共 有 910 輛 領 有 牌 照 的 空 調 巴 士 , 其 中 可 接 載 坐 輪 椅 乘 客 的 有 119 輛 。 年 內 , 城 巴 共 載 客 2.058 億 人 次 (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561 900 人 次 ), 行 車 達 8 230 萬 公 里 。 城 巴 一 般 路 線 的 車 費 由 2.50 元 至 45 元 不 等 。 12 歲 以 下 小 童 和 長 者 搭 乘 城 巴 港 島 區 路 線 ( 旅 遊 線 除 外 )、 過 海 路 線 和 大 嶼 山 / 機 場 路 線 , 均 享 有 票 價 優 惠 。

龍 運 巴 士 有 限 公 司 為 新 界 至 大 嶼 山 / 機 場 提 供 巴 士 服 務 。 年 內 , 龍 運 巴 士 共 載 客 2 430 萬 人 次 (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66 600 人 次 ), 行 車 達 2 380 萬 公 里 。 年 底 時 , 該 公 司 共 有 146 輛 空 調 巴 士 , 其 中 139 輛 可 接 載 坐 輪 椅 的 乘 客 。 龍 運 經 營 的 巴 士 線 共 有 18 條 , 一 般 路 線 的 車 費 由 3.50 元 至 28 元 不 等 , 所 有 路 線 均 為 12 歲 以 下 小 童 和 長 者 提 供 票 價 優 惠 。

新 大 嶼 山 巴 士 (1973)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在 大 嶼 山 提 供 巴 士 服 務 。 年 內 , 新 大 嶼 山 巴 士 共 載 客 1 340 萬 人 次 (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36 600 人 次 ), 行 車 達 530 萬 公 里 。 該 公 司 經 營 23 條 巴 士 線 , 共 有 86 輛 領 有 牌 照 的 巴 士 。 新 大 嶼 山 巴 士 一 般 路 線 的 車 費 由 3 元 至 40 元 不 等 。 12 歲 以 下 小 童 和 長 者 搭 乘 該 公 司 所 有 路 線 , 均 享 有 票 價 優 惠 。

為 了 更 有 效 運 用 巴 士 資 源 和 有 限 的 路 面 空 間 , 並 讓 乘 客 有 更 多 路 線 選 擇 , 有 關 方 面 推 行 了 巴 士 轉 乘 計 劃 , 搭 乘 指 定 路 線 巴 士 的 乘 客 在 轉 車 時 , 可 享 有 票 價 優 惠 。 年 底 時 , 共 有 150 項 涉 及 約 400 條 路 線 的 巴 士 轉 乘 計 劃 。

非 專 營 巴 士

非 專 營 巴 士 在 公 共 交 通 系 統 中 發 揮 輔 助 作 用 。 除 紓 緩 市 民 在 繁 忙 時 間 對 固 定 公 共 交 通 服 務 的 龐 大 需 求 外 , 非 專 營 巴 士 亦 可 在 固 定 公 共 交 通 服 務 無 法 提 供 所 需 服 務 的 情 況 下 填 補 其 空 缺 , 並 為 特 定 的 乘 客 羣 提 供 度 身 訂 造 的 服 務 , 主 要 服 務 對 象 為 遊 客 、 屋 邨 居 民 、 僱 員 和 學 生 。 年 底 時 , 已 登 記 的 非 專 營 巴 士 共 有 7 212 輛 , 當 中 投 入 服 務 的 共 有 6 888 輛 。

交 通 諮 詢 委 員 會 在 二 零 零 四 年 七 月 完 成 非 專 營 巴 士 發 牌 及 規 管 制 度 的 檢 討 。 根 據 檢 討 建 議 , 政 府 由 二 零 零 五 年 四 月 起 推 行 一 系 列 措 施 , 改 善 對 非 專 營 巴 士 營 運 的 規 管 。 這 些 措 施 的 目 的 , 是 按 服 務 需 求 統 籌 非 專 營 巴 士 服 務 的 增 減 、 加 強 對 非 專 營 巴 士 營 運 的 規 管 , 以 及 提 高 執 法 行 動 的 成 效 和 效 率 。

小 型 巴 士

根 據 牌 照 規 定 , 香 港 的 小 型 巴 士 最 多 可 載 客 16 人 。 年 底 時 , 全 港 共 有 6 204 輛 領 有 牌 照 的 小 巴 , 其 中 4 347 輛 為 公 共 小 巴 , 1 857 輛 為 私 家 小 巴 。 私 家 小 巴 只 可 為 團 體 提 供 服 務 , 不 得 向 個 別 乘 客 收 取 車 資 。

公 共 小 巴 分 “ 綠 色 ” 和 “ 紅 色 ” 兩 類 。 綠 色 專 線 小 巴 的 路 線 、 車 費 、 車 輛 分 配 及 行 車 時 間 表 均 由 運 輸 署 規 定 。 年 內 , 本 港 共 有 2 745 輛 綠 色 專 線 小 巴 , 行 走 352 條 路 線 ,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1 304 550 人 次 。 紅 色 小 巴 則 沒 有 規 定 的 路 線 和 行 車 時 間 表 , 並 可 自 行 釐 定 車 費 , 但 營 運 範 圍 受 到 某 些 限 制 。 年 內 , 本 港 共 有 1 605 輛 紅 色 小 巴 ,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453 160 人 次 。

運 輸 署 和 優 質 公 共 小 巴 服 務 事 宜 督 導 委 員 會 已 推 行 多 項 計 劃 , 以 提 升 整 體 公 共 小 巴 服 務 的 質 素 。 為 加 強 乘 客 、 業 界 和 政 府 的 溝 通 , 第 八 及 第 九 期 《 公 共 小 巴 通 訊 》 已 分 別 於 二 零 零 五 年 二 月 及 十 二 月 出 版 。 運 輸 署 於 二 月 和 十 一 月 為 營 辦 商 及 公 共 小 巴 司 機 舉 辦 了 兩 個 道 路 安 全 工 作 坊 , 以 改 善 業 界 的 管 理 技 巧 和 提 醒 司 機 道 路 安 全 的 重 要 性 。 運 輸 署 並 繼 續 協 助 職 業 訓 練 局 開 辦 技 能 提 升 計 劃 下 的 “ 高 級 公 共 小 巴 司 機 培 訓 課 程 ” 。

此 外 , 運 輸 署 繼 續 鼓 勵 和 協 助 小 巴 營 辦 商 為 乘 客 提 供 各 項 設 施 , 包 括 裝 設 安 全 帶 和 高 靠 椅 背 坐 椅 。 為 加 強 公 共 小 巴 乘 客 的 安 全 , 運 輸 署 於 年 內 實 施 兩 項 新 規 定 : 由 四 月 三 十 日 起 所 有 公 共 小 巴 必 須 安 裝 車 速 顯 示 器 ; 以 及 由 十 月 三 十 一 日 起 公 共 小 巴 必 須 按 照 公 共 小 巴 服 務 營 運 條 件 的 新 規 定 , 展 示 牌 照 人 及 交 通 投 訴 組 的 熱 線 號 碼 。

政 府 由 二 零 零 二 年 八 月 起 , 接 受 柴 油 公 共 小 巴 車 主 申 請 參 加 轉 換 石 油 氣 或 電 動 公 共 小 巴 資 助 計 劃 。 合 資 格 的 柴 油 公 共 小 巴 車 主 如 把 小 巴 更 換 為 石 油 氣 公 共 小 巴 , 可 申 請 一 筆 過 六 萬 元 的 資 助 金 ; 而 把 小 巴 更 換 為 電 動 公 共 小 巴 , 則 可 申 請 一 筆 過 八 萬 元 的 資 助 金 。 此 外 , 柴 油 私 家 小 巴 車 主 若 轉 用 石 油 氣 小 巴 , 可 獲 豁 免 首 次 登 記 稅 ( 電 動 車 輛 已 獲 豁 免 )。 對 於 取 消 車 輛 登 記 時 車 齡 在 十 年 以 下 的 柴 油 小 巴 , 車 主 必 須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年 底 前 申 請 這 項 資 助 。 年 底 時 , 本 港 共 有 2 390 輛 石 油 氣 公 共 小 巴 , 而 石 油 氣 和 電 動 私 家 小 巴 則 分 別 有 125 輛 和 一 輛 。

的 士

年 底 時 , 本 港 共 有 15 250 輛 紅 色 市 區 的 士 、 2 838 輛 綠 色 新 界 的 士 及 50 輛 藍 色 大 嶼 山 的 士 , 每 日 載 客 量 約 為 100 萬 人 次 。

為 改 善 的 士 的 營 運 環 境 , 運 輸 署 把 二 零 零 三 年 五 月 開 始 實 施 的 一 項 臨 時 措 施 的 有 效 期 延 長 至 二 零 零 七 年 一 月 三 十 一 日 。 該 項 措 施 准 許 所 有 的 士 在 時 速 限 制 為 70 公 里 以 下 的 道 路 上 的 “ 繁 忙 時 間 ” 及 “ 上 午 七 時 至 晚 上 七 時 ” 限 制 區 , 上 落 乘 客 。 年 底 時 , 全 港 共 有 逾 230 個 的 士 上 落 客 點 及 46 個 的 士 落 客 點 。 運 輸 署 會 繼 續 在 合 適 的 位 置 劃 設 的 士 上 落 客 點 。

運 輸 署 與 優 質 的 士 服 務 督 導 委 員 會 繼 續 推 行 多 項 計 劃 , 以 提 高 的 士 服 務 質 素 。 這 些 計 劃 包 括 更 新 電 子 顯 示 屏 的 資 訊 ; 在 各 的 士 站 設 置 更 多 的 士 資 訊 牌 ; 印 製 並 向 的 士 司 機 免 費 派 發 共 四 萬 份 《 的 士 季 刊 》 ; 以 及 在 機 場 、 香 港 迪 士 尼 樂 園 和 落 馬 洲 管 制 站 向 的 士 司 機 、 乘 客 和 遊 客 派 發 的 士 服 務 資 訊 單 張 。

渡 輪

渡 輪 為 那 些 沒 有 陸 路 交 通 工 具 可 達 的 離 島 提 供 必 要 的 對 外 交 通 服 務 , 也 為 市 民 提 供 多 一 種 往 來 內 港 及 其 他 地 區 的 交 通 工 具 。

年 底 時 , 本 港 除 有 一 家 營 辦 商 提 供 兩 項 專 營 客 運 渡 輪 服 務 外 , 另 有 11 家 營 辦 商 提 供 27 項 持 牌 客 運 渡 輪 服 務 , 往 來 離 島 和 內 港 。 除 專 營 和 持 牌 航 線 外 , 本 港 還 有 約 76 條 輔 助 性 質 的 “ 街 渡 ” 航 線 , 為 較 偏 遠 的 地 點 提 供 服 務 。

港 內 航 線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約 93 267 人 次 , 往 來 離 島 的 航 線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約 60 376 人 次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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