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為 有 需 要
的 學 生 提 供 資 助 , 確 保 他 們 不 會 因 經 濟 困 難
而 喪 失 接 受 教 育 的 機 會 。 辦 事 處 提 供 多 種 形
式 的 資 助 , 例 如 學 前 至 專 上 教 育 的 學 費 減 免
、 助 學 金 、 低 息 貸 款 等 , 但 須 視 乎 入 息 審 查
的 結 果 。 此 外 , 無 須 入 息 審 查 的 資 助 計 劃 ,
以 及 頒 予 學 業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的 私 人 資 助 獎 學
金 , 也 由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管 理 。
須 經 入 息 審 查 的 資
助
幼 稚 園 學 生 可 獲 學 費 資
助 , 資 助 額 最 高 為 非 牟 利 幼 稚 園 加 權 平 均 學
費 或 學 費 實 額 ( 取 金 額 較 低 者 ) 的 全 數 。 二
零 零 四 至 零 五 學 年 , 共 有 55 137 名 學
生 獲 減 免 學 費 , 減 免 總 額 達 4.849 億 元 。 由
二 零 零 五 至 零 六 學 年 起 ,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把
資 助 範 圍 擴 大 , 以 涵 蓋 所 有 正 在 接 受 學 前 教
育 的 有 需 要 學 童 , 包 括 以 往 根 據 幼 兒 中 心 繳
費 資 助 計 劃 接 受 資 助 的 學 童 , 而 該 計 劃 則 將
會 取 消 。
當 局 為 有 需 要 的 中 小 學
生 提 供 不 同 形 式 的 資 助 , 包 括 書 簿 津 貼 、 往
返 居 所 和 學 校 的 交 通 費 津 貼 , 以 及 為 公 營 學
校 中 四 至 中 七 學 生 而 設 的 學 費 減 免 資 助 。 二
零 零 四 至 零 五 學 年 , 當 局 向 362 561 名
學 生 合 共 提 供 4.867 億 元 的 資 助 , 以 供 購 買
必 需 的 課 本 ; 另 外 又 向 240 820 名 學 生
提 供 車 船 津 貼 , 總 額 達 3.024 億 元 。 此 外 ,
共 有 97 308 名 中 四 至 中 七 學 生 獲 減 免
全 數 或 半 數 學 費 。 年 內 , 當 局 代 14 511
名 參 加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和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的
學 生 支 付 考 試 費 , 這 方 面 的 開 支 為 1,450 萬
元 。
至 於 專 上 和 大 專 學 生 的
資 助 , 當 局 向 有 經 濟 困 難 , 並 在 大 學 教 育 資
助 委 員 會 所 資 助 的 院 校 、 職 業 訓 練 局 轄 下 香
港 專 業 教 育 學 院 、 菲 臘 牙 科 醫 院 和 香 港 演 藝
學 院 修 讀 合 資 格 課 程 的 全 日 制 學 生 提 供 助 學
金 、 低 息 貸 款 及 車 船 津 貼 。 二 零 零 四 至 零 五
學 年 , 共 有 36 287 名 就 讀 這 些 院 校 的
學 生 獲 發 助 學 金 及 貸 款 , 數 額 分 別 為 9.41 億
元 及 4.657 億 元 。
對 於 修 讀 以 自 資 形 式 開
辦 並 頒 授 副 學 位 程 度 學 歷 的 經 評 審 專 上 課 程
的 合 資 格 人 士 , 當 局 也 為 他 們 提 供 助 學 金 或
貸 款 以 支 付 學 費 , 但 申 請 人 須 通 過 入 息 審 查
。 二 零 零 四 至 零 五 學 年 , 共 有 7 150 名
學 生 獲 得 資 助 , 助 學 金 和 貸 款 總 額 分 別 為 1.415
億 元 及 8,720 萬 元 。 此 外 , 有 13 名 香 港 樹 仁
學 院 的 全 日 制 學 生 共 獲 發 十 萬 元 助 學 金 及 20
萬 元 貸 款 。 年 內 , 當 局 為 上 述 院 校 的 38 365
名 學 生 提 供 合 共 9,890 萬 元 車 船 津 貼 。
免 入 息 審 查 的 資 助
當 局 亦 會 以 免 入 息 審 查
貸 款 的 形 式 , 為 學 生 提 供 資 助 , 以 協 助 他 們
支 付 學 費 及 生 活 費 。 接 受 貸 款 的 學 生 須 繳 付
利 息 , 利 息 以 政 府 無 所 損 益 利 率 的 基 礎 計 算
。 凡 修 讀 全 日 制 或 兼 讀 制 的 政 府 資 助 或 自 資
開 辦 及 頒 發 學 術 名 譽 課 程 , 以 及 修 讀 香 港 註
冊 學 校 、 非 本 地 大 學 及 認 可 培 訓 機 構 在 香 港
提 供 的 專 業 教 育 及 持 續 進 修 課 程 的 人 士 , 均
可 申 請 這 項 貸 款 。 二 零 零 四 至 零 五 學 年 , 共
有 34 609 名 人 士 獲 得 免 入 息 審 查 貸 款
, 總 額 達 11.8 億 元 。
獎 學 金 及 其 他 資 助
計 劃
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管 理 多
項 由 私 人 捐 贈 的 獎 學 金 及 資 助 計 劃 。 獎 學 金
主 要 是 頒 予 學 業 成 績 優 異 的 學 生 , 以 供 在 本
地 進 修 和 負 笈 海 外 。
向 毅 進 計 劃 學 員 發
還 學 費
毅 進 計 劃 學 員 如 圓 滿 修
畢 一 個 單 元 課 程 , 即 可 獲 政 府 發 還 該 單 元 的
三 成 學 費 。 由 二 零 零 二 至 零 三 學 年 起 , 有 需
要 的 學 員 如 通 過 入 息 審 查 , 可 獲 悉 數 發 還 學
費 。
持 續 進 修 基 金
為 數 50 億 元 的 持 續 進 修
基 金 於 二 零 零 二 年 六 月 成 立 , 目 的 是 為 成 年
人 提 供 資 助 , 讓 他 們 接 受 指 定 界 別 的 持 續 進
修 和 培 訓 課 程 。 合 資 格 的 申 請 人 在 成 功 修 畢
可 獲 發 還 款 項 的 課 程 或 該 等 課 程 的 部 分 單 元
後 , 可 獲 發 還 八 成 學 費 , 上 限 為 一 萬 元 。 基
金 涵 蓋 五 個 經 濟 行 業 及 三 個 技 能 範 疇 。 計 至
二 零 零 五 年 年 底 , 當 局 共 收 到 超 過 253 400
宗 申 請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