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2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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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次 4:金融財務*
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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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司 註 冊 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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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司 註 冊 處 負 責 實 施 和 執 行 《 公 司 條 例 》 的 大 部 分 條 文 , 辦 理 本 地 公 司 註 冊 成 為 法 團 及 海 外 公 司 登 記 事 宜 , 撤 銷 不 營 運 但 有 償 債 能 力 私 人 公 司 的 註 冊 , 登 記 註 冊 公 司 須 遞 交 的 文 件 , 並 提 供 服 務 及 設 施 讓 公 眾 查 閱 和 獲 取 該 處 各 類 法 定 登 記 冊 所 保 存 的 資 料 及 在 該 處 註 冊 成 立 或 登 記 為 法 團 公 司 的 最 新 資 料 。 此 外 , 該 處 也 實 施 和 執 行 若 干 其 他 條 例 , 包 括 《 受 託 人 條 例 》 ( 與 信 託 公 司 有 關 的 部 分 )、 《 註 冊 受 託 人 法 團 條 例 》 和 《 有 限 責 任 合 夥 條 例 》 。 該 處 又 負 責 處 理 各 種 與 這 些 條 例 及 企 業 管 治 有 關 的 法 律 、 政 策 及 規 管 事 宜 , 範 圍 非 常 廣 闊 。

由 一 九 九 三 年 起 , 公 司 註 冊 處 成 為 以 營 運 基 金 運 作 的 部 門 , 因 而 可 保 留 部 分 收 入 , 並 可 因 應 需 要 、 營 業 額 及 客 戶 需 求 , 更 靈 活 地 運 用 收 入 。 該 處 在 二 零 零 四 至 零 五 財 政 年 度 獲 得 8,510 萬 元 盈 餘 。 過 去 多 年 累 積 的 盈 餘 , 不 但 使 該 處 的 財 政 儲 備 穩 健 , 為 該 處 所 開 展 的 各 項 計 劃 提 供 資 金 , 還 使 該 處 自 一 九 九 七 年 十 二 月 以 來 都 無 須 增 加 收 費 。

該 處 繼 續 推 行 “ 策 略 性 改 革 計 劃 ” , 以 期 把 部 門 的 運 作 全 面 電 腦 化 , 並 提 供 文 件 或 資 料 存 檔 、 處 理 、 儲 存 和 查 閱 的 電 子 化 公 共 服 務 。 實 施 “ 策 略 性 改 革 計 劃 ” 會 大 大 縮 短 處 理 文 件 所 需 的 時 間 、 更 快 捷 地 更 新 和 披 露 公 司 資 料 、 加 強 資 料 保 安 與 完 整 , 以 及 提 高 生 產 力 。 改 革 計 劃 的 主 要 措 施 之 一 , 是 設 置 “ 公 司 註 冊 處 綜 合 資 訊 系 統 ” 。 該 系 統 分 兩 階 段 開 發 。

“ 公 司 註 冊 處 綜 合 資 訊 系 統 ” 第 一 階 段 已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二 月 二 十 八 日 投 入 運 作 。 在 第 一 階 段 , 公 司 註 冊 處 會 把 收 到 的 紙 張 文 件 全 部 轉 換 成 數 碼 影 像 , 以 便 該 處 人 員 把 資 料 輸 入 系 統 以 核 證 有 關 資 料 , 或 以 聯 線 方 式 審 閱 資 料 。 客 戶 可 以 在 網 上 查 閱 該 處 備 存 的 最 新 資 料 , 以 及 超 過 8 000 萬 頁 已 登 記 文 件 的 數 碼 影 像 。 “ 公 司 註 冊 處 綜 合 資 訊 系 統 ” 第 二 階 段 包 括 提 供 以 電 子 方 式 提 交 文 件 及 註 冊 成 立 公 司 的 申 請 服 務 。 預 期 該 系 統 第 二 階 段 可 在 二 零 零 八 至 零 九 年 度 實 施 。

二 零 零 五 年 , 共 有 73 359 家 新 公 司 註 冊 成 為 法 團 。 年 內 , 註 冊 新 公 司 的 名 義 股 本 總 額 達 1,268.2 億 元 , 另 有 5 870 家 公 司 增 加 名 義 股 本 1,898.1 億 元 。 年 底 時 , 公 司 登 記 冊 內 共 有 549 232 家 本 地 公 司 , 二 零 零 四 年 則 有 518 980 家 。

海 外 註 冊 公 司 在 本 港 設 立 營 業 地 點 後 一 個 月 內 , 須 把 某 些 文 件 送 交 公 司 註 冊 處 登 記 。 年 內 共 有 620 家 海 外 註 冊 公 司 辦 理 登 記 手 續 。 年 底 時 , 共 有 7 488 家 來 自 82 個 國 家 的 公 司 在 本 港 登 記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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