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 录 6
表 31
( 第 十 二 章 : 土 地 、 公 共 工 程 和 公 用 事 业 )
土 地 用 途 的 分 布 情 况 ( 截 至 二 零 零 五 年 年 底 )
类 别
大 约 面 积
(平 方 公 里)
占 总 面 积
百 分 率
备 注
住 宅
私 人 住 宅
25
2.3
私 人 发 展 商 发 展 的 住 宅 用 地 ( 村 屋 、 居 屋 计 划 / 私 人 参 建 计 划 屋 苑 和 临 时 房 屋 区 除 外 )。
公 屋
17
1.5
包 括 居 屋 计 划 / 私 人 参 建 计 划 屋 苑 和 临 时 房 屋 。
乡 郊 居 所
36
3.2
包 括 村 屋 和 临 时 搭 建 物 。
商 业
商 业 / 商 贸 和
办 公 室
3
0.3
工 业
工 业 用 地
7
0.6
工 业 邨
3
0.3
货 仓 和 储 物 处
15
1.4
包 括 露 天 储 物 用 地 。
机 构 / 休 憩
政 府 、 机 构 和
社 区 设 施
23
2.1
休 憩 用 地
22
2.0
包 括 公 园 、 运 动 场 和 游 乐 场 。
运 输
道 路
38
3.4
铁 路
3
0.3
机 场
13
1.2
其 他 都 市 或 已
建 设 土 地
坟 场 和 火 葬 场
7
0.6
公 用 事 业 设 施
6
0.5
空 置 发 展 / 正
在 进 行 建 筑
工 程 的 土 地
26
2.3
其 他
20
1.8
农 业 用 地
农 地
55
5.0
鱼 塘 / 基 围
18
1.6
林 地 / 灌 丛 /
草 地 / 湿 地
林 地
257
23.2
灌 丛
220
19.9
草 地
251
22.7
红 树 林 和 沼 泽
5
0.4
这 数 字 包 括 在 高 水 位 线 下 大 约 4 平 方 公 里 的 红 树 林 和 沼 泽 。 这 4 平 方 公 里 不 应 计 算 在 全 港 的 土 地 总 面 积 内 。
荒 地
劣 地
5
0.4
石 矿 场
2
0.2
岩 岸
2
0.2
水 体
水 塘
24
2.2
河 道 和 明 渠
5
0.4
总 数
1 108
100.0
根 据 地 政 总 署 资 料 , 全 港 的 土 地 总 面 积 ( 即 高 水 位 线 上 的 土 地 ) 为 1 104 平 方 公 里 。
资 料 来 源 :
规 划 署
( 查 询 电 话 : 2231 500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