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 港 2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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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 次 12:土 地 、 公 共 工 程 和 公 用 事 业*
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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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 府 产 业 转 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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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政 总 署 辖 下 的 法 律 谘 询 及 田 土 转 易 处 就 所 有 政 府 土 地 转 易 和 相 关 事 宜 , 为 地 政 总 署 及 若 干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提 供 专 业 法 律 服 务 。 该 处 负 责 草 拟 政 府 批 地 、 契 约 修 订 和 收 地 文 件 , 分 摊 地 租 , 并 藉 重 收 或 转 归 行 动 追 缴 欠 交 的 地 税 ( 《 地 租 ( 评 估 及 征 收 ) 条 例 》 规 定 应 缴 的 地 租 除 外 )。

此 外 , 在 财 政 司 司 长 法 团 为 共 有 业 权 楼 宇 中 的 无 续 期 条 款 的 住 宅 契 约 续 期 、 民 政 事 务 局 局 长 法 团 为 营 办 福 利 服 务 而 购 买 私 人 楼 宇 物 业 、 公 务 员 事 务 局 局 长 处 理 有 关 政 府 购 屋 贷 款 计 划 , 以 及 房 屋 署 根 据 各 项 租 置 计 划 出 售 住 宅 单 位 时 , 该 处 也 会 提 供 转 易 服 务 。 二 零 零 五 年 , 该 处 因 应 领 汇 房 地 产 投 资 信 托 基 金 接 手 管 理 从 房 屋 署 分 拆 出 来 的 商 场 及 停 车 场 设 施 , 拟 备 相 关 的 土 地 文 件 。

该 处 按 照 地 政 总 署 同 意 方 案 , 审 批 发 展 商 提 出 预 售 未 建 成 楼 宇 单 位 同 意 书 的 申 请 。 二 零 零 五 年 , 共 有 37 宗 预 售 住 宅 及 非 住 宅 楼 宇 同 意 书 的 申 请 获 得 批 准 , 涉 及 10 102 个 住 宅 单 位 。

审 批 大 厦 公 契 , 也 是 该 处 的 工 作 之 一 。 大 厦 公 契 主 要 列 出 发 展 项 目 中 管 理 人 和 业 权 共 有 人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。 二 零 零 五 年 , 有 37 份 大 厦 公 契 获 得 批 准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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