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的 香 港 居 民 提 供 协 助 |
入 境 事 务 处 与 保 安 局 、 特 区 政 府 驻 北 京 办 事 处 、 外 交 部 驻 港 特 派 员 公 署 和 中 国 驻 外 国 使 领 馆 紧 密 合 作 , 为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身 处 困 境 、 遭 遇 意 外 或 天 灾 的 香 港 居 民 提 供 协 助 。 协 助 范 围 一 般 包 括 为 他 们 确 认 身 分 ; 与 外 国 政 府 联 系 , 了 解 他 们 的 最 新 情 况 ; 把 他 们 的 消 息 告 知 在 港 的 家 人 ; 签 发 应 急 旅 行 证 件 , 协 助 他 们 返 港 或 前 往 其 他 地 方 ; 以 及 在 有 需 要 时 , 为 他 们 联 络 在 港 的 家 人 给 予 经 济 援 助 , 支 付 返 港 的 旅 费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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