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 3

( 第 三 章 : 經 濟 )

國 際 收 支 平 衡 表
百 萬 港 元
      2001 @ 2002 @
             
經 常 帳 差 額     95,795   136,348  
  貨 物 差 額     –64,970   –40,019  
  服 務 差 額     133,468   163,419  
  收 益 流 動 淨 值     41,174   27,423  
  經 常 轉 移 流 動 淨 值     –13,878   –14,475  
資 本 及 金 融 帳 差 額     –97,359   –191,417  
  資 本 轉 移 流 動 淨 值     –9,155   –15,725  
  非 儲 備 性 質 的 金 融 資 產 變 動 淨 值(1)     –51,674   –194,233  
    直 接 投 資     96,948   –31,007  
    有 價 證 券 投 資     –322,045   –290,749  
   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    39,640   10,616  
    其 他 投 資     133,783   116,906  
  儲 備 資 產 變 動 淨 值(1)     –36,530   18,541  
淨 誤 差 及 遺 漏(2)     1,565   55,069  
整 體 國 際 收 支     36,530   –18,541  
      (盈 餘)   (赤 字)  
註 : 根 據 國 際 收 支 平 衡 表 的 會 計 常 規 , 經 常 帳 差 額 的 正 數 顯 示 盈 餘 而 負 數 則 顯 示 赤 字 。 在 資 本 及 金 融 帳 方 面 , 正 數 顯 示 淨 資 金 流 入 而 負 數 則 顯 示 淨 資 金 流 出 。 由 於 對 外 資 產 的 增 加 是 屬 於 借 方 帳 目 而 減 少 則 屬 貸 方 帳 目 , 因 此 負 數 的 儲 備 資 產 變 動 淨 值 顯 示 儲 備 資 產 的 增 加 , 而 正 數 則 顯 示 減 少 。
因 應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數 列 的 最 新 主 要 修 訂 , 載 於 本 表 內 的 數 字 已 作 出 修 訂 , 因 此 與 載 於 較 早 期 號 的 數 字 或 有 不 同 。
  (1) 在 國 際 收 支 平 衡 架 構 下 儲 備 及 非 儲 備 資 產 變 動 淨 值 的 估 計 是 指 交 易 數 字 。 因 計 價 方 式 改 變 (包 括 價 格 變 動 及 匯 率 變 動) 及 分 類 重 組 所 導 致 的 影 響 並 不 包 括 在 內 。
  (2) 原 則 上 , 貸 方 和 借 方 各 項 帳 目 的 淨 總 和 應 相 等 於 零 。 但 實 際 上 , 貸 方 和 借 方 帳 目 的 資 料 是 透 過 不 同 的 來 源 搜 集 , 基 於 各 種 原 因 會 有 差 異 。 為 了 令 貸 方 和 借 方 帳 目 的 總 和 相 等 , 便 須 加 進 一 個 餘 額 項 目 , 以 反 映 平 衡 表 的 「 淨 誤 差 及 遺 漏 」 。
資 料 來 源 : 政 府 統 計 處 國 際 收 支 平 衡 統 計 科 (一)
(查 詢 電 話 : 2116 867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