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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 教 本 港 约 有 回 教 徒 八 万 人 , 其 中 半 数 以 上 为 华 人 , 其 余 是 在 本 港 出 生 的 非 华 裔 人 士 , 以 及 来 自 巴 基 斯 坦 、 印 度 、 马 来 西 亚 、 印 尼 、 中 东 和 非 洲 各 国 的 教 徒 。 中 华 回 教 博 爱 社 是 代 表 香 港 华 人 回 教 徒 的 主 要 社 团 , 成 立 于 一 九 二 二 年 , 位 于 香 港 湾 仔 陈 东 里 七 号 , 至 一 九 六 三 年 注 册 为 一 慈 善 社 团 。 该 社 除 了 为 华 人 回 教 徒 举 办 宗 教 活 动 外 , 并 管 理 和 经 营 六 所 非 牟 利 学 校 , 包 括 一 间 中 学 、 两 间 小 学 、 三 间 幼 稚 园 。 供 教 徒 日 常 祷 告 的 主 要 清 真 寺 共 有 四 间 , 其 中 以 港 岛 些 利 街 清 真 寺 历 史 最 悠 久 。 该 寺 建 于 十 九 世 纪 末 , 并 于 一 九 一 五 年 重 建 , 可 容 纳 会 众 400 人 。 位 于 湾 仔 的 爱 群 清 真 寺 暨 林 士 德 伊 斯 兰 中 心 , 于 一 九 八 一 年 啓 用 。 该 中 心 楼 高 八 层 , 清 真 寺 占 了 两 层 , 还 设 有 礼 堂 、 图 书 馆 和 诊 疗 所 各 一 间 , 以 及 课 室 和 办 公 室 多 间 。 清 真 寺 由 香 港 伊 斯 兰 联 会 负 责 管 理 , 可 容 纳 会 众 700 人 , 若 使 用 中 心 内 其 他 地 方 , 便 可 容 纳 多 至 1500 人 。 九 龙 清 真 寺 暨 伊 斯 兰 中
心 位 于 弥 敦 道 的 黄 金 地 带 , 在 一 九 八 四 年 啓 用 , 代 替 在 一 八 九 六 年 兴 建 的 清 真 寺
。 该 寺 的 内 外 墙 均 以 白 云 石 建 造 , 庄 严 肃 穆 , 是 尖 沙 咀 区 一 座 别 具 特 色 的 宏 伟 建
筑 物 。 清 真 寺 可 容 纳 会 众 约 港 岛 有 两 个 回 教 坟 场 , 分 别 位 于 跑 马 地 和 柴 湾 歌 连 臣 角 , 而 歌 连 臣 角 回 教 坟 场 也 设 有 一 座 清 真 寺 。 本 港 的 回 教 事 务 , 均 由 香 港 回 教 信 托 基 金 总 会 统 筹 , 该 会 是 一 个 公 共 慈 善 团 体 。 由 香 港 伊 斯 兰 联 会 、 巴 基 斯 坦 联 会 、 印 度 穆 斯 林 协 会 和 达 呜 迪 协 会 等 四 个 回 教 团 体 任 命 的 信 托 委 员 会 , 负 责 管 理 和 维 修 清 真 寺 和 回 教 坟 场 , 以 及 举 办 回 教 庆 典 和 其 他 宗 教 活 动 。 至 于 以 回 教 徒 为 对 象 的 慈 善 服 务 , 例 如 给 予 贫 困 者 经 济 援 助 、 赠 医 施 药 及 助 学 等 工 作 , 则 透 过 本 港 各 回 教 团 体 办 理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