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借新界

   引發第二次中英戰爭 (一八五六至五八年) 的禍端,是
中英兩國對前訂條約的詮釋各執一辭,導火線則為中國水師
登上英艇 "亞羅" 號搜捕海盜,因而發生衝突。結果兩國於
一八五八年簽訂《天津條約》 , 英國得派遣外交代表到中
國,戰事暫告平息。第一任使節為香港首任布政司布魯司爵
士,他奉命前往北京呈遞國書,但途經大沽突遭炮轟,於是
一八五九至六零年間,戰火再起。

    從本港早期照片所見,參與第二次遠征的英軍,曾在九
龍結營。英軍發現當地環境適宜,擬保留九龍半島駐防,經
英國駐廣州領事白加士爵士與兩廣總督交涉後,獲得九龍半
島南端 ﹙北至界限街﹚ 連同昂船洲的租借權 。 一八六零
年,戰爭結束,訂立《北京條約》,九龍半島正式割讓予英
國。

    歐洲其他國家和日本相繼要求中國租借土地;一八九五
年中日戰爭結束後,曾為中國說項的德、法、俄三國更有藉
口提出租地要求 。 其後,局勢緊張,英國認為如要防衞香
港,必須取得鄰近土地的控制權。

    根據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在北京簽訂有關拓展香港界址
的條約 , 中國同意把九龍界限街以北直至深圳河的新界地
域,以及 235個島嶼租借予英國,為期 99 年。英國此舉僅
在針對法俄兩國,而非對付中國。中國軍艦仍有權使用九龍
城的碼頭,中國仍保留該處的行政權力, "惟不得與保衛香
港之武備有所妨礙" 。一八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,英女皇
會同樞密院議決撤銷這項條款,由英國單方面接管九龍城。
在此之前 , 英國人已於一八九九年四月接管新界。接管初
期,尚有零星反抗,但後來終告停止。新界遂成為香港的一
部分,但與市區分開管理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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