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化驗所

   政 府 化驗所為本港的環境保護工作提供集中的化驗服
務。年內,化驗所在環境監察方面對空氣、海洋、河流、沉
澱物 、 水 生 生物以至廢料及污水等樣本進行的化驗共有
217 032 次。化驗所又提供專業意見,為政府工程的環境評
估擬訂化驗的質量要求 , 以確保承辦化驗室的數據質素良
好。此外,化驗所人員奉召到洩漏化學品或氣體現場,為處
理意外提供專業意見。

    根據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,化驗所是獨立於執法部門的
法定化驗機構。年內,化驗所為訴訟目的,對約 587個樣本
進行化驗,其中更有在現場即時進行測試。

    為確保對其他部門提供有用的環保分析服務,政府化驗
所致力研究和發展多項化驗方法,並加強與各大專院校的合
作交流。年內,化驗所進行的研究計劃,包括引用密封金屬
容器採樣法,分析空氣中揮發性的有機污染物;空氣粒子中
含碳化合物的類別分析;水中半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測試;
以及應用流線螯合法 , 對海水中超微量重金屬進行定量分
析。這些研究有助搜集更廣泛的科學數據,以助制訂合適的
環保政策。

 

[上一頁] [下一頁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