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已實施排污收費制度:所有向公共污水渠排污的用 水客戶,均須繳付基本排污費;污水量高於住宅用戶的工商 業客戶,另須支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。排污收費只用以彌補 污水處理設施的營運及維修開支,政府會繼續撥款作建設成 本 , 因此,住宅用戶繳付的排污費不多,平均每人每年約 40 元。 污水附加費計劃的顧問檢討已在一九九七年四月完 成。結論是雖然有些地方可予改善,但現行計劃基本上運作 良好。當局正研究有關建議。
[上一頁] [下一頁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