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空服務

  以香港為基地的國際航空公司有3家 ,其中以國泰航空
公司的規模最大。年內,該公司的業務拓展着重於增加現有
航線的班次。為應付運作增加,該公司購置了一架A330-300
型及一架 A340-300 型飛機。截至一九九七年底,該公司的
機隊有 59架飛機,包括 7架 B747-200 型、6 架 B747-300
型、19 架 B747-400型、4 架 B777-200型、11架 A330-300
型、6 架 A340-300型、4 架 B747-200F型及兩架B747-400F
型飛機。

    港龍航空公司( 港龍航空 )於四月開辦飛往重慶的定期
客運服務。一九九七年底,該公司經營飛往內地 11 個城市
和亞洲其他 8個地方的定期航班服務,以及其他亞洲區內城
市( 主要在內地及日本 )的不定期客運服務。此外,港龍航
空繼續與皇家汶萊航空公司合辦來往斯裡巴加灣港與香港特
區的航班服務。該公司在購置一架 A330-300 型飛機後,機
隊已增至 7架 A320-200型及 5架 A330-300型飛機。

    香港華民航空有限公司( 香港華民航空 ) 繼續以 3 架
B747-200 型貨機, 經營飛往曼徹斯特、布魯塞爾、拜及
大阪的定期貨運服務,以及飛往亞洲區內多個地方的不定期
貨運服務。該公司於五月底停辦往芝加哥的定期貨運服務。

    兩間公司 於年內獲發航空營運許可證 : Helicopters
Hong Kong Limited 獲發許可證,得以 Bell 206 直升機經
營本港境內的直升機服務;邁特捷出租飛機有限公司則獲發
許可證,得使用 HS125-700B 型飛機經營不定期客運服務。

    年內,3 家航空公司──日本佳速航空公司、俄羅斯全
祿航空公司及柬埔寨航空公司(取代皇家柬埔寨航空公司),
分別於六月、七月及十月開辦定期航班服務飛往香港特區,
使為香港特區提供定期航班服務的航空公司數目增至67家。
截至年底 , 這些航空公司每週合共提供 1 500班直航來回
航機服務,來往香港特區與超過 120個城市。除這些定期航
班服務外,平均每週約有 200班不定期航班提供服務。

    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商談民用航空運輸協定和國際民航
過境協定,並與外國航空夥伴就航空服務進行磋商,檢討和
改善現行的雙邊航空安排,以應付不斷轉變的市場情況。年
內,香港與 12個國家進行了 13輪的航空服務磋商,並分別
與日本、緬甸、泰國、美國、菲律賓、印尼及英國簽署 7份
民用航空運輸協定,使香港的民航協定數目增至 22份。

    一九九七年內,空運牌照局共簽發了兩個牌照:港龍航
空及香港華民航空各得一個。截至年底,國泰航空公司持牌
經營定期航班往 75個城市,港龍航空往 79個城市,而香港
華民航空則往 38個城市。

 

[上一頁] [下一頁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