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眾貨物裝卸區

  有關公眾貨物裝卸區管理 改革的財務可行性 研究完成
後,當局已成立工作小組,負責制訂改革措施和監察措施的
實施情況。政府在內部和向業內人士進行廣泛諮詢後,已設
立新的管理制度。第一階段管理改革於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一
日展開,將泊位外批給大部分現有經營者承辦,為期 3年。
海事處會因應營運經驗檢討有關情況,並在諮詢業內人士的
意見後,才對其後階段的改革作出決定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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