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港發展策略

   全港發展策略在香港的規劃圖則體系中,層次最高,為
本港的土地用途、運輸和環境制定一個全面的規劃和發展大
綱。這個策略旨在協助本港繼續發展成為亞太區的商業和金
融中心、高吞吐量的貨櫃港及國際航空樞紐。

    當局在一九九零年着手全面檢討這個策略,現已草擬兩
個區域發展方案,作為現行檢討的基礎。第一個發展方案假
設珠江三角洲地區為香港的主要經濟腹地,而第二個方案則
假設廣東省連同一些內陸省份,都是香港的經濟腹地。

    全港發展策略檢討主要分 3個階段進行。第一階段是進
行基礎研究,包括鑑定檢討的目標與目的、主要課題,以及
評審準則 。 第二階段是擬訂和評審全港發展策略的發展方
案。第三階段則是為本港制定推薦採用的長遠發展策略及附
連發展進度大綱的中期策略。當局曾於一九九三年就檢討的
目標/目的及各策略性發展方案,徵詢市民的意見,並於一
九九六年七月發表諮詢摘要,徵詢公眾意見。當局會吸納所
接獲的公眾意見 , 並在一九九八年初發表 《 最後行政報
告》,供市民參閱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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