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 屋 供 應 年 內 建 成 的 房 屋 單 位 共 十 萬 個 , 其 中 包 括 建 屋 與 批 地 計 劃 房 屋 局 實 行 一 項 13 年 的 發 展 建 屋 潛 力 計 劃 , 用 以 規 劃 和 監 察 建 屋 情 況 。 這 項 計 劃 分 作 三 部 分 : 在 計 劃 的 首 三 年 , 建 屋 工 程 全 面 進 行 ; 其 後 五 年 , 作 房 屋 發 展 用 途 的 新 土 地 將 會 備 妥 , 以 供 批 地 或 賣 地 之 用 ; 在 最 後 五 年 , 當 局 會 物 色 可 供 房 屋 發 展 之 用 的 新 土 地 。 政 府 於 二 月 公 布 二 零 零 一 / 零 二 至 二 零 零 五 / 零 六 年 的 五
年 賣 地 和 土 地 發 展 計 劃 , 當 中 包 括 房 屋 發 展 用 地 。 政 府 在 一 九 九 九 年 推 出 申 請 制
度 , 讓 發 展 商 申 請 出 售 土 地 儲 備 表 上 的 土 地 。 規 劃 研 究 政 府 在 二 零 零 一 年 完 成 擴 展 將 軍 澳 新 市 鎮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後
, 預 計 可 額 外 興 建 大 約 配 套 基 礎 設 施 為 了 適 時 提 供 基 礎 設 施 以 配 合 各 項 建 屋 計 劃 , 當 局 編 製 了
一 份 與 房 屋 有 關 的 基 建 工 程 監 察 清 單 , 並 訂 定 靈 活 的 財 務 安 排 來 加 快 工 程 的 進 度
。 現 時 已 確 定 的 主 要 工 程 有 55 項 , 其 中 三 項 已 經 完 成 , 其 餘 52 項 工 程 的 開 支 共
156 億 元 。 在 二 零 零 一 / 零 二 至 二 零 零 五 / 零 六 年 的 五 年 期 間 , 這 些 工 程 的 開 支
約 達 65 億 元 。 監 察 建 屋 量 在 發 展 建 屋 潛 力 的 13 年 計 劃 中 , 首 八 年 的 工 作 由 房 屋 署 、 地 政 總 署 、 拓 展 署 和 土 木 工 程 署 負 責 推 行 , 而 計 劃 最 後 五 年 的 工 作 則 由 規 劃 署 負 責 執 行 。 房 屋 用 地 供 應 督 導 委 員 會 由 政 務 司 司 長 擔 任 主 席 , 負 責 監 察 建 屋 情 況 , 並 通 過 完 備 的 機 制 , 在 中 央 及 地 區 層 面 , 解 決 影 響 建 屋 工 程 的 問 題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