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力供應
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( 簡稱"港燈" )
負責供電給香港島
及鄰近的鴨洲和南丫島 ;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( 簡稱"中
電"﹚ 則供電給九龍和新界,包括大嶼山和多個離島。所供
應的電力是 50赫茲交流電,而供電電壓則為 220 伏特單相
及 380 伏特三相。
兩家電力公司均由投資者擁有,並無專利權。政府透過
雙方同意的管制計劃協議,來監管這兩家公司的表現。政府
與中電及港燈簽訂的現行協議,分別由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
及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,為期 15 年,並於一九九八
年及二零零三年進行中期檢討。有關協議規定每家公司須就
其財務計劃的某些項目,包括預測電費調整幅度,向政府申
請批准。
在港燈負責供電的地區,電力由南丫島發電廠供應。一
九九七年底,南丫島發電廠的總發電量為 3 305兆瓦。
港燈的輸電系統分別以 275 千伏特、132 千伏特和 66
千伏特功率輸電,配電則主要採用 11千伏特和 380 伏特功
率。除小部分 132千伏特架空電纜外,整個輸電及配電系統
都設於地底,或經海底電纜輸送。
青山電力有限公司由埃克森能源有限公司佔六成股權,
中電則佔四成股權 。 該公司的龍鼓灘發電廠 ﹙ 1 250 兆
瓦 )、青山發電廠( 4 168 兆瓦 )及竹篙灣發電廠( 300 兆
瓦 ),為中電提供電力 , 總發電量為 5 718兆瓦 。 青衣
"A"、"B" 發電廠( 1 520兆瓦 ),以及青衣和青山的 7個燃
氣渦輪發電機組( 442 兆瓦 ),已於一九九四年、一九九五
年及一九九七年分階段停產。
政府已批准中電 在屯門龍鼓灘的新發電廠內 增設 4台
312 兆瓦的發電機組。其中兩台機組計劃於一九九八及一九
九九年啟用 , 其餘兩台將於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六年間啟
用,但須視乎一九九九年的檢討結果而定。全部機組將從中
國海南島附近的崖城 13-1 氣田,以管道輸入天然氣作為燃
料。
有關的輸電及配電系統由中電全資擁有。中電的輸電系
統分別以 400千伏特、132 千伏特和 66 千伏特功率輸電,
而配電主要採用 33千伏特、 11千伏特和 380伏特功率。
中電與港燈的輸電系統,由橫跨海港的電纜連接。聯網
系統除可提供緊急電力支援外,更可讓兩家電力公司進行符
合經濟原則的能源交流,並減低為應付其他機組出現故障所
需的發電量運轉儲備,從而使用戶節省開支。聯網系統於一
九八一年啟用,現時的輸電量為 720兆伏安。
中電的供電系統也與廣東省電力集團公司 ( 前稱"廣東
省電力公司" )的供電系統連接,向廣東省輸送電力 。中電
售予廣東省的電力,是從現時的發電量儲備供給,並受一九
九二年三月與政府簽訂的協議規管。根據該協議,中電用戶
享有供電的優先權利,以及八成售電利潤。
此外,中電與招商局輪船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約,訂明
由一九八六年底起,由中電為廣東省蛇口工業區及毗鄰的赤
灣供應電力,為期 20 年。這項供電安排使蛇口有可靠的電
力供應,但無需香港用戶津貼,這是粵港兩地在能源事宜上
緊密合作的一個例子。
一九八五年,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( 中電的全資附屬
公司 ) 與廣東核電投資有限公司 ( 由中國核工業部全資擁
有 )成立廣東核電合營有限公司,在廣東省大亞灣興建和經
營核電站。大亞灣核電站設有兩座 985兆瓦壓水式反應堆,
這兩座反應堆分別於一九九四年二月及五月投產。中電承諾
向核電站購買約七成電力,以應付本港部分較長遠的用電需
求。
中電透過其聯營公司,即香港抽水蓄能發展有限公司,
購入從化的廣州抽水蓄能電站一半發電量的使用權。現階段
該電站的總發電量為 1 200兆瓦。青山電力有限公司的電力
系統及大亞灣核電站,在非用電高峰時間發電,用以將處於
地勢較低的水塘的水,抽到地勢較高的水塘,到了日間便藉
着水向下流的動力來發電,以滿足本港用電高峰期的需求。
《電力條例》及其附屬規例是有關電力安全的主要賦權
法例。該條例旨在訂立法律架構,涵蓋所有有關法例適用的
範圍,包括電業工程人員及電業承辦商的註冊、電力供應、
電力線路及電氣產品的安全標準和規格。
擬根據《電力條例》申請註冊為電業工程人員的人士,
必須具備所需經驗和資格才可以註冊。職業訓練局、香港考
試局 、 香港大學及香港理工大學均定期舉辦行業測試及考
試,以便申請人取得註冊所需的資格。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
月止,有超過 8 200 名電業承辦商和 53 000名電業工程人
員獲正式註冊。
為確保用電安全,設於若干指定類別房產內的固定電力
裝置,須定期檢查、測試及領取證明書。此外,旨在確保市
民獲供應安全插頭及適配接頭的規例,已於一九九五年三月
開始施行。至於全面管制所有設計供家庭使用及在本港供應
的電氣產品的法例,則將於一九九八年五月生效。
為執行《電力條例》的規定,政府在一九九七年共進行
5 460 次實地視察,以檢查電力裝置的安全水準及供應電氣
產品的地方,期間對違反《電力條例》者提出檢控的個案有
53宗。
本港的供電電壓 已分兩期 由 200 / 346 伏特提高 至
220/380 伏特。一九九零年展開的第 I期提高電壓計劃,目
標是政府建築物內的裝置,工程於一九九二年完成。 第 II
期計劃的目標是其餘在房屋委員會轄下建築物及私人建築物
內的裝置,工程於一九九三年展開,並於一九九七年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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